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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白山依法办发(2013)1号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国有省属企业:

  现将《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13年全市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2013年全市重点学习法律法规

  2013年3月18日

  主题词:普法   工作要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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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送: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市委常委、市政府陈耀辉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霍云成书记,市人大李钟熙副主任,市政协王学志副主席,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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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白山的总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推动白山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服务白山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部门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市直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于4月20日前上报年度宣传计划。

  3、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认真组织中期督导检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4、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2013年度目标任务,全面组织实施我市“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各地、各部门5月份前,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市里将在6月份开展督导检查。

  5、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扎实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保障“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

  6、做好先进典型的培树和总结上报工作,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促进社会各项工作法治化

  7、按照《法治吉林建设纲要》,深入推行以“四级联治联创”为模式的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做好《法治白山建设纲要》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规范年”活动。各县(市、区)80%的乡(镇)街道建立法制辅导站,7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图书角,90%的自然村、屯(社区)有法制宣传栏,60%的农民家庭有法律明白人,60%的行政村开展“法治农家院”活动,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9、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小分队和城市社区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矛盾、传播法治文化等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活动要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记录、有影像、有成效。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10、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11、组织市“六五”普法讲师团针对市直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法制讲座。各县(市、区)组织普法讲师团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场,受教育人群要达到80%以上。

  12、推进“菜单式”、“案例式”普法。市依法治市办适时编写宣传手册,各地、各部门坚持在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开展法制文艺、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多种法制宣传形式中体现“菜单式”、“案例式”普法的实效性,做到按需普法、以案释法。

  13、市依法治市办将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办“法条速递”。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月上报一期“法条速递”内容,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办好刊物。

  14、市直各部门要按照《2013年全市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学法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笔记,有试卷。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

  15、继续办好“普法超市”。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定期派员到“合兴普法超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特点,创办“普法超市”,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建立一个“普法超市”。

  五、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6、开展“法治文化提升年”活动。加强法制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在原有基础上,至少建立1个法治文化基地,营造法治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17、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借助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的特点和优势,开办法治文化专栏、论坛,举办法治文艺汇演等,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

  18、市依法治市办将配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办《法治新视野》栏目,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本地、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事例、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以便统筹安排录制。

  19、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积极宣传“六五”普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宣传“六五”普法中期成果。市直各部门年内在市级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不少于4篇,各县(市、区)办事机构在省级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不少于4篇,在市级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不少于8篇。

  2013年全市重点学习法律法规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同要求,2013年重点学习以下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公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青少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学生意外事故伤害处理办法》;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农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流动人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特殊人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学习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区分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学习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2、按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市依法治市办将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组织全市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