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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白山法治联发〔2013〕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中共白山市委宣传部、白山市司法局、白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主题词:普法 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 意见

  报  送: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市委常委、市政府陈耀辉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霍云成书记,市人大李钟熙副主任,市政协王学志副主席,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白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印(共印 50 份)

  附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吉法治联发﹝2012﹞8号),全面实施白山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白山建设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为不断推进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能力,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法治白山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2、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管理中。

  3、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和基本特征,认真学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注重运用法律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学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以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刑事诉讼法》等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

  4、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建立“五法”机制,突出学法用法实效

  1、学法。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系统学习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规定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等学法教材,每年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参加法制讲座学习不少于2次,学法(用法)体会(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每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学习不少于2次。使“勤学法,善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增强学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守法。领导干部要树榜样、做表率,要积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将自己和单位的执政行为严格控制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3、讲法。一是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职责、行业特点,遵循精学、实用原则,结合创先争优等各类活动,积极开展讲法宣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单位普法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提高单位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二是重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市依法治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统筹安排普法讲师团开展一次巡回法制讲座,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各阶段的教育内容、重点,以及各成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特点,具体布置宣传教育任务。

  4、用法。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的作用,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降低决策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履行好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5、考法。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完成学法情况和法律知识考试等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必经考核程序,对新任职领导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二是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各级干部培训部门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制度。

  五、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人事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宣办和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落实党校、行政学院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把法律知识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好计划和安排。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2、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形成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继续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报道的社会责任,广泛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围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主动权。要注重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与做法,扎实有效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4、健全制度、强化监督。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加强管理和服务,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障。要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要安排和落实专项经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要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学法情况进行检查或督查,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县(市、区)、本部门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做出安排,并将安排意见及时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