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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白山建设第六个五年规划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白山建设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12年2月29日白山市第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法治白山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有必要从2011年到2015年在全市广大公民中组织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白山建设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开展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学习宣传涉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优化产业结构、“三五二”产业等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促进白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要坚持分类指导,从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出发,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参与行政案件听证、庭审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的程序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力戒形式主义。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要继续履行好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传媒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全面推进法治白山建设。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要促进公正司法、廉洁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要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致力于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市本级要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促进法治白山建设全面发展。要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纳入全市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白山建设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