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山市全面启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近日,白山市委、市政府在市公安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公安局长、司法局长、禁毒大队大队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长,市、县两级禁毒办、司法局、卫生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嬉森主持。
市司法局局长于长江传达了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禁毒委员会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成立了白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耀辉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形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强督导、完善机制,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机构,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社区戒毒人员,并开展工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加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中心牌子,同时开展自愿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搞好工作衔接与配合。至此,白山市已全面启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司法局局长于长江传达了吉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禁毒委员会等十个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成立了白山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耀辉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形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强督导、完善机制,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机构,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社区戒毒人员,并开展工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加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中心牌子,同时开展自愿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搞好工作衔接与配合。至此,白山市已全面启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