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条例》,落实省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扎实开展,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8人。2015年1月12日,组成了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市司法局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对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内容:一是各县(市、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情况;二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与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情况和公安机关《关于全面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帮教工作小组的建立情况;四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网络平台使用情况。
通过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和所辖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司法、卫生计生、民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形成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禁毒委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实施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工作站由县(市、区)司法局牵头,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协调,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相互沟通,公安机关确定了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民警,在裁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尿检工作中,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建立了有效的衔接。
各工作站相关设备的配备都已经到位,相关制度都能够按照规定制作完成或正在制作中。
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软件安装全部到位,配备了具体负责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人员,达到了操作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正在有效的开展逐步完善。
通过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和所辖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司法、卫生计生、民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形成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禁毒委监督指导、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实施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工作站由县(市、区)司法局牵头,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协调,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之间的相互沟通,公安机关确定了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民警,在裁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和尿检工作中,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建立了有效的衔接。
各工作站相关设备的配备都已经到位,相关制度都能够按照规定制作完成或正在制作中。
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软件安装全部到位,配备了具体负责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人员,达到了操作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正在有效的开展逐步完善。